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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美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一、2006年招生专业简介  
绘画(中国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宣传、出版、企业等部门及中高等艺术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及策划、创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中国画创作、书法、篆刻等。  
绘画(壁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宣传、教育、企业及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等单位从事壁画创作、教学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中国画技法、中国传统壁画临摹、壁画材料与技法、环境艺术设计、壁画创作、书法、篆刻等。  
绘画(油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以及美术设计公司等单位从事油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美术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必修课有素描、油画、技法材料、油画创作等;选修课有油画造型语言研究、艺术电影的视觉美学、古典传统油画技法、古代壁画、当代壁画、现代油画技法及公共艺术等。  
绘画(版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出版部门和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版画创作、教学、研究及美术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印刷设计、室内设计、质材艺术、技法理论、木版、铜版、石版、丝网版、综合版、版画创作等。  
绘画(书籍装帧艺术)专业:培养能在出版、新闻及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等单位从事印刷、装帧设计、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商业插图、文学插图、印刷设计、电脑设计、版画艺术、质材艺术、技法理论等。  
绘画(水彩)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单位、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新闻传媒机构、出版部门等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与设计等美术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水彩、水彩技法研究、水彩画创作;色彩研究、综合材料、摄影、设计基础等。  
摄影(摄影与数码艺术)专业:培养能从事图片摄影、数字化影像、传媒处理与制作,熟知平面广告、艺术设计基本规律,并能以此手段进行艺术设计与创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综合造型基础、设计构成原理及艺术表现、摄影机械、暗房、摄影基础及专题摄影创作、三维动画、数字化图像、影视艺术创作(DV摄像与后期制作)等。  
      雕塑专业:雕塑系以继承传统、拓展未来、服务社会为原则。设传统雕塑、现代雕塑和公共雕塑三条主线为主要发展方向,并以此构成一个集学术研究、技巧训练、和创作实践为一身的专业雕塑教学实体,旨在培养文化、艺术、城建、园林、教学和科研等部门从事雕塑艺术创作、设计、教学和科研的复合型专门人才。2004年开始实行本科五年制教育。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建筑及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⒈专业基础课:设计初步、建筑图学、模型基础、建筑结构与造型、环境工学、设计实施、设计表达;⒉专业课:空间设计方法、设计策划、空间设计概念、空间设计史、建筑设计创意篇、建筑设计深化篇、室内设计创意篇、室内设计深化篇、景观设计创意篇、景观设计深化篇、跨专业设计专题、专业考察与调研报告、毕业设计及论文。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从事广告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的专门人才。教学由三个板块组成:(1)一年级由设计学院基础部负责设计基础课教学;(2)二年级起装潢系负责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二年级课程:图形造型、苹果电脑软件、符号创作、视觉传达基础、卡通形象、文案撰写、商业摄影、广告创意、网页设计、可持续设计观;三年级课程:包装设计、标志文字设计、编排基础、出版设计、商业插画、影视广告、导向设计、营销传播;四年级课程:品牌视觉设计、毕业论文选题计划、设计管理;(3)四年级三个课程后,学生自选方向进入广告、平面班,分别上毕业设计前奏课,广告班课程:角色设计、网络广告、媒介表现、品牌广告塑造;平面班课程:主题海报、设计物料整合、图像载体延伸、实验性包装;四年级下学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熟练运用数码技术等多种媒介手段从事信息网络、数字影像等平面、立体和空间造型的艺术设计创作与研究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新媒体艺术概论、二维、三维软件基础、影视后期编辑软件、摄影基础、影像基础、影像视觉构成、光构成、动态机能造形、二维视觉流程设计、网页设计;⒉专业课:设计策划、光电子机能造形、光动空间、时空关系、虚幻空间、视频包装、新媒介综合应用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服装与服饰产品设计、开发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服装设计概论、服装效果图技法、服装构成原理A、市场学原理、服装材料与设计、服装构成原理B、服装设计表达、图案基础设计等;2、专业课:男装专题设计、快题练习、中国服装史、中国风格时装专题设计、服装面料专题设计、专业考察、西方服装史、西方风格时装专题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综合专题(A、B、C、D)、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以平面、立体等视觉材料、工艺媒介进行公共环境装饰艺术创作、设计策划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造型基础课程:装饰素描基础、装饰色彩基础、装饰雕塑基础、装饰环境基础等;2、专业造型语言课程:外国传统装饰风格、中国传统装饰风格、现代装饰风格、民间美术等;3、专业材料工艺课程:陶艺、漆艺、金工、岩彩等;4、专业创作设计课程:壁画、毕业创作、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在企业设计部门、科研机构、专业院校从事纺织品艺术设计实践、科研教学、设计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 装饰花卉、图案基础、纺织材料、丝网印花、织物组织、计算机辅助设计;2、专业理论课: 染织概论、中外纹样、设计策划、市场学;3、专业设计课: 装饰面料设计、面料再造设计、织造与设计、传统工艺与设计、服装设计专题、纤维艺术专题、纺织品展示设计、室内纺织品配套设计、专业定向考察、毕业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家具艺术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⒈专业基础课:机械制图、模型工艺、建筑构造、家具制造工艺、家具材料学、家具配件造型、人机工程学;⒉专业理论课:家具概论、家具设计史、建筑史、室内设计概论、市场学、家具营销理论、系统论、设计策划学;⒊专业设计课:木家具设计、金属家具设计、综合材料家具设计、单体家具设计、组合家具设计、家居环境整合设计、公共环境家具系统设计、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等。  
      工业设计专业:培养能独立进行工业产品设计创新与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 基础:描绘1、观察记录、设计社会学、图形语言、设计初步、审美心理学、描绘2、思维表述、信息方法学、空间形态、创意表达、设计史;2.专业基础:1D、2D、3D、4D、Show、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软件、制造工学与材料学、模型工艺与制作、用户研究、优化设计、产品界面与色彩与材料计划等;3.专业课:创造学概论、设计方法与程序、人类工程学、设计策划学、流行色彩学、市场学、经济法规、价值工程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娱乐玩具类、生活用品类、家具产品类、家电产品类、照明灯具类、电子产品类等。  
      艺术设计学专业:培养具有综合设计策划能力的新型艺术设计人才。主要课程: 1、基础课:描绘1、观察记录、设计社会学、 图形语言、 设计初步、审美心理学、描绘2、思维表述、信息方法学、空间形态、创意表达、设计史等;2、专业课:设计概论、图学、设计表达、工程基础、概念设计、产品开发设计、产品整合设计、项目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动画(影视艺术)专业:培养从事数码动画、影像设计创作与科研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动画概论、三维软件基础、影视后期编辑软件、影像基础、影像视觉构成、动画表现基础、角色与场景设计基础、动画方法与程序、动画形式与风格;⒉专业课:设计策划、动画产业化应用、主题动画、角色动画、动态节奏、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行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 服装设计概论、服装效果图(一)、(二);服装构成原理(一)、(二);服装工艺基础、市场学原理、服装材料学、服装CAD等;2、专业课:服装贸易概论、成衣工业学、服装专题设计、区域文化研究、服装史纲、服装风格与流行研究、服装营销管理、服装材料专题设计、服装品牌策划、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专业:培养高质量、高品位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陶瓷艺术创作及设计的专业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器皿成型技法(泥条盘筑成型、泥板成型、拉坯成型、手捏成型)、陶瓷材料及工艺、陶瓷造型基础;2、专业理论课:陶瓷艺术史、陶瓷艺术概论、雕塑艺术史;3、专业创作设计课:环境陶瓷艺术设计、家居装饰陶瓷艺术设计、建筑陶瓷艺术设计、陶瓷艺术造型创作、毕业专题创作设计与论文。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设计、科研、教育和建筑、园林、环境、产品与商业等企事业部门从事环境空间设计、展示设计、艺术装饰设计,具有较强组织策划、设计与制作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广告、CI设计、网页编排、材料与构造、电脑设计、摄影、模型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博物馆、展览馆、大型会展展示设计等。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培养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美术与设计教育的教学人才以及与美术设计教育相关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中国画、设计基础、摄影基础、材料工艺设计、CI设计、网页编排设计、广告设计、绘画创作、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等。  
      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培养具有美术史、美术评论、书画鉴赏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可以从事高等、中等学校美术欣赏与美育教学,或从事博物馆、美术馆、新闻出版机构的研究、鉴定、编辑工作。主要课程有: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中国艺术史学史、中华文史、西方当代艺术与文化、书画鉴赏、古代汉语、专业外语、美术馆理论与实践、美术编辑学、视觉文化传播理论、影视文化策划与写作、艺术市场、绘画实践等。
       
       二、2006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系 别  | 
                招生专业(专业方向)   | 
                招生人数   | 
                专业考试  
                  科目   | 
               
              
                本省   | 
                外省   | 
               
              
                造型艺术学院   | 
                中国画系   | 
                绘 画(中国画)   | 
                38  | 
                10  | 
                素描  
                    速写  
                  色彩   | 
               
              
                绘 画(壁 画)   | 
                25  | 
                7  | 
               
              
                油 画 系   | 
                绘 画(油 画)   | 
                67  | 
                18  | 
               
              
                版 画 系   | 
                绘 画(版 画)   | 
                51  | 
                15  | 
               
              
                绘 画(书籍装帧艺术)   | 
                27  | 
                7  | 
               
              
                雕 塑 系   | 
                雕 塑   | 
                46  | 
                14  | 
               
              
                美术史系   | 
                美 术 学(文)   | 
                12  | 
                3  | 
                不考专业课,只需参加全国文史类文化考试  | 
               
              
                美 术 学(艺)   | 
                58  | 
                17  | 
                素描  
                    速写  
                  色彩   | 
               
              
                设 
                  计 
                  学  
                  院   |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 
                70  | 
                20  | 
               
              
                装潢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 
                47  | 
                13  | 
               
              
                工业设计系   | 
                工业设计   | 
                47  | 
                13  | 
               
              
                家具艺术设计教研室   | 
                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   | 
                23  | 
                7  | 
               
              
                数码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   | 
                23  | 
                7  | 
               
              
                动  画(影视艺术)   | 
                23  | 
                7  | 
               
              
                设计艺术学系   | 
                艺术设计学   | 
                47  | 
                13  | 
               
              
                服装设计系   |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 
                47  | 
                13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23  | 
                7  | 
               
              
                装饰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 
                47  | 
                13  | 
               
              
                染织艺术设计教研室   | 
                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47  | 
                13  | 
               
              
                陶瓷艺术设计教研室   |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 
                23  | 
                7  | 
               
              
                美术教育系   |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   | 
                47  | 
                13  | 
               
              
                绘  画(水  彩)   | 
                19  | 
                6  | 
               
              
                美 术 学(美术教育)   | 
                140  | 
                /  | 
               
              
                摄  影(摄影与数码艺术)   | 
                23  | 
                7  | 
               
              
                合计   | 
                    | 
                1270  | 
               
                   
         
        1、除雕塑专业为5年制外,其余专业均为4年制。  
        2、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提前批录取院校,2006年计划在广东省外招收250名新生。外省考生须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3、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最后审定为准,各专业在广东省外招生人数不具体分配到省份,按专业方向统筹择优录取。  
        4、除美术学(美术教育)以外,其余各专业由我院单独组织考试,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分数仅对我院录取适用。  
        5、美术教育系的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仅面向广东省招生,根据考生参加广东省组织的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6、符合条件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毕业生颁发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其余各专业毕业生颁发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2、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各种各类学校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因违纪被禁止考试未满年限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品德恶劣、道德败坏,或有流氓、偷窃行为,屡教不改者;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4、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5、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四、报名办法  
        1、考生可通过自取、函寄或上网等多种途径获取招生简章、报名表等资料。  
        2、报名时,考生需交以下材料:  
        ① 考生所在省市区县招生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文化准考证(下称“文化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述二证皆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上),专业考试时核对文化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  
        ② 近三个月内拍的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外省考生三张,本省学生四张。  
        ③ 填好的报名表、广东省考生成绩登记表(仅限广东省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卡。  
        ④ 报名考试费:按今年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费。  
        3、考生在专业报名时无须填写具体专业志愿,具体专业志愿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填写。  
        4、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院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经盖我院招生办公室公章后生效。  
        5、考生可请人代报,但不接受函报及网上报名。  
         
      五、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 点  |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联系电话   | 
                报名时间   | 
                考试  
                  时间   | 
               
              
                广州美术学院   | 
                广州市昌岗东路  
                  257号  | 
                510260  | 
                020-84017740  | 
                2月20-21日  | 
                3月2日  | 
               
              
                广东汕头市青少年  
                  活动中心   | 
                汕头市衡山路32号  | 
                515041  | 
                0754-8887614  | 
                2月27-28日  |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深圳市北斗路文华花园20号  | 
                518002  | 
                0755-25114678  |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兴四路2号  | 
                528200  | 
                0757-86238973  | 
               
              
                湛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西校区)   | 
                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41号  | 
                524048  | 
                0759-3183649  |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  
                  学校   | 
                茂名市南香小区168号  | 
                525000  | 
                0668-2995976  | 
               
              
                郑州铁路六中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450052  | 
                0371-6997363  | 
                2月15-16日  | 
                2月18日  | 
               
              
                天津美术学院附中   | 
                天津市河北区地纬路8号  | 
                300141  | 
                022-26222023  | 
               
              
                湖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   | 
                长沙市河西左家垅   | 
                410012  | 
                0731-8838502  | 
               
              
                青岛   | 
                报名地点   | 
                青岛市教师之家宾馆(青岛市    市南区贵州路38号)  | 
                    | 
                    | 
               
              
                考试地点   | 
                青岛市市北区阳信路2号 
                  青岛市十一中   | 
                266012  | 
                0532-82826653  |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   | 
                沈阳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 
                110045  | 
                024-88269590  |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 
                西安金花南路19号  | 
                710048  | 
                029-82330087  | 
               
              
                四川美术学院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 
                400053  | 
                023-68520038  | 
               
              
                南京宁海中学   | 
                南京市宁海路39号  | 
                210024  | 
                025-86636057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   | 
                430023  | 
                027-85620975  | 
               
              
                香港   | 
                报名地点   | 
                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 
                    | 
                23280061/23277524  | 
                3月20日-4月20日  | 
                    | 
               
              
                考试地点   | 
                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 
                    | 
                    | 
                    | 
                4月29日  | 
               
              
                澳门中华教育会   | 
                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  | 
                    | 
                333611  | 
                3月20日-4 
                  月20日   | 
                4月29日  |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考点报名及考试。所有考生限选取一考点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2、我院在青岛、长沙、沈阳、重庆、西安、郑州、南京、天津、湖北、香港、澳门等地设立考点。上述考点所在省(市或区)的考生必须前往所在考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其余省份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考,外省考生(台湾、海南省考生除外)不能在广东省内考点报考。  
        3、台湾省考生在广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海南省考生在湛江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4、我院在广东省的广州(校本部)、茂名、汕头、深圳、佛山、湛江设立考点,茂名考点接受茂名市、阳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汕头考点接受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深圳考点接受深圳市、惠州市、河源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佛山考点接受佛山市、云浮市、肇庆市、江门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湛江考点接受湛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其他市县的考生到广州考点报名及考试。考生必须以本人身份证所注明的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如考生的身份证地址与本人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准考证中指定的考试地点不相符,则按文化准考证中的考场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在相应考点报名及考试。广东省内的六个考点不接受所规定地区以外的考生报名及考试。  
  六、录取办法  
        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由我院签发入学通知书。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① 专业考试成绩入围的考生由我院发给“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考生凭“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在当地报名参加文化科考试(报考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可无需“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直接参加文化科考试)。  
        ② 文化成绩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数线,专业及英语科分数线由我院统一划定。符合上述入围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及填报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同分的考生录取文化高分者。  
        ③ 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分降低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以后专业的录取。  
        2、广东省:  
        ①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公布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数线,专业及英语科分数线由我院统一划定。符合上述入围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及填报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同分则按文化总分、英语单科分高低排队录取。  
        ②艺术类文化标准分700分以上且专业分入本院录取线(下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但在同一专业或专业方向录取率不超过50%。  
        ③ 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分降低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以后专业的录取。  
        ④ 按以上三项原则录取达到录取总额的80%之后,末段20%的录取名额按文化分+专业分×3的总分排队录取。  
        ⑤ 美术学史美术学(艺)专业方向录取原则为:专业上线后,按文化分数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标准(2006级新生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物价局下达的新文件执行):  
        1、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美术教育)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0000元(不含住宿费)。  
        2、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8000元(不含住宿费)。  
        3、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者住宿费为每学年1700元。  
        *美术学院学生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规定,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八、奖、贷学金等措施  
        我院将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一定的资助,具体措施有:  
        1、协助学生办理银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现行贷款政策是,只有20%的学生能够得到银行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  
        2、设立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000元至4000元,奖励面约30%。  
        3、组织开展勤工助学:学院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以缓解学习期间的生活困难。  
        4、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可申请一次性临时补助。  
  九、新生入学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规定的要求依时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2、入学后三个月内体检复查不合格或证实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院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提前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在规定的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延长学习时间(本科延长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年),中途也可申请保留学籍休学,每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1年。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  
        4、毕业就业及户籍管理按国家规定办理。  
  十、外国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及学费标准  
        1、外国和港澳台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①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科考试。  
        ② 报名考试费:500港元/生  
        ③ 报名时间:2006年3月20日—4月20日(与文化联考报名时间一致)  
        ④ 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⑤ 考试时间:2006年4月29日  
        ⑥ 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2、我院对外国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收制度,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外国留学生学费为每学年37180元,港澳台学生为30540元。  
        4、入学后,外国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可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住宿费另计。  
  十一、2006年专业考试大纲  
  素描、速写  
  (一)目的和要求  
        1.素描:  
        素描考试是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重点是考查考生的素描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质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2.速写:  
        速写考试是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速写要求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捕捉和把握人物的动态、比例等形象特征。  
  (二)考试范围  
        1.素描:人物、石膏、静物写生或默写。  
        2.速写: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三)画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条)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素描纸、速写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  
        1.素描满分为100分;  
        2.速写满分为100分;  
        两项共计满分为2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1.素描3小时;  
        2.速写40分钟。  
  (六)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  
        2.比例准确;  
        3.对形体和结构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4.有一定的体积感和空间感;  
        5.有一定的光感和质感;  
        6.能较好地把握整体关系和主次关系;  
        7.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特征;  
        8.能较熟练地掌握工具、材料,并有较强表现对象的能力。  
  色彩  
  (一)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是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重点是考查考生对色彩的观察、感受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对色彩关系、色彩规律的认识、掌握的程度和写生能力。  
  (二)考试范围  
        人物、静物、色彩写生或默写。  
  (三)画具和材料  
        1.水彩颜色、水粉颜色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  
        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3.5小时。  
  (六)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2.运用色彩整体的组织和把握画面的能力;  
        3.运用色彩的冷暖、补色关系和处理色彩对比关系的能力;  
        4.画面整体与局部的把握能力;  
        5.能较熟练运用工具、材料,并有较强的表现对象的能力。 
   
        昌岗路校区地址(含招生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昌岗路校区邮编:510260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大学城校区邮编:510006  
        学院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办电话:020-84017740、84017562(查询成绩用)  
        招生办传真:020-84017740  
        招生办邮箱:zsb@gzarts.edu.cn   |